法拍商铺会被原房主设立永久居住权吗?
我打算参与一套商铺的法拍,但是听说原房主可能会给这个商铺设立永久居住权。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要是真有永久居住权,那我拍下商铺后不就没法正常使用了吗?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法拍商铺会不会存在原房主设立永久居住权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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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居住权这个概念。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用益物权,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主要是针对住宅,而商铺通常不在居住权的适用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从这条规定可以明确看出,居住权的对象是住宅,目的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需求,并非用于商业经营的商铺。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一些复杂情形。比如原房主可能通过一些手段试图将商铺伪装成可设立居住权的“住宅”情况,但这种行为往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原房主与他人签订了所谓的“居住权合同”用于商铺,在法律上也可能因为违反居住权设立的本质条件而不被认可。 所以,一般情况下,法拍商铺不会被原房主设立合法有效的永久居住权。但在参与法拍时,你仍然需要仔细审查相关的产权信息和法律文件,以确保不存在其他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发现有可疑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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