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130万元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能判缓刑吗?


在探讨诈骗罪130万元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受害人谅解能否判缓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诈骗罪和缓刑。 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等手段,让别人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关于数额标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涉案金额130万元,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要适用缓刑,首先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得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到问题本身,虽然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受害人谅解这些行为,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法官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考虑。但由于诈骗13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一般情况下,这个量刑幅度已经远远超出了可以适用缓刑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范围。 不过,法律也不是绝对死板的。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具有某些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像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经过综合考量,最终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又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还是有可能被宣告缓刑的。但总体而言,在诈骗数额达到130万元的情况下,仅仅因为积极退赃、退赔和取得谅解就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