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冻结财产?
我正在办理离婚,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要求冻结财产呢?要是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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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冻结财产的,这在法律上叫做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偷偷转移、隐藏或者损坏财产,让自己到时候打赢官司却拿不到应得的钱,于是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财产冻结起来,先保住这些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时,你发现对方有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情况比较紧急,不马上冻结财产可能会让你受到很大损失,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冻结财产。不过,申请的时候要向法院提供担保,比如提供一定数额的现金、房产等作为担保,要是最后你申请错了,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就要用这些担保来赔偿对方。而且申请财产保全之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正式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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