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一年未婚,能要回彩礼吗?

我和对象同居一年了,但没领结婚证。当初给了对方彩礼,现在因为一些矛盾不想继续过了。我想知道,在这种同居一年但未婚的情况下,我能把之前给的彩礼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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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彩礼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指的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送给女方的聘金、聘礼等财物。而关于同居一年未婚能否要回彩礼这个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您所说的情况中,您与对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同居了一年,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一种情形。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您是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不过,在实际处理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经同居生活,在同居期间彩礼可能已经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判决全额返还彩礼,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返还的比例。另外,如果一方能证明彩礼已经用于购买双方共同使用的物品等情况,也会对彩礼返还的数额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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