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要回配偶父母名下的房子装修费吗


在离婚时,能否要回配偶父母名下房子的装修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能要回装修费:一是夫妻双方婚内有财产协议对装修钱进行了约定,并且约定可以要回装修费,那么按照协议执行,是可以要回的。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写了给配偶父母房子装修的费用,离婚时要返还。二是一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装修的情况,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用婚前财产出资装修的。比如婚前银行账户的流水记录,能显示在结婚前就有这笔钱,并且后续用于装修。 若不存在上述情况,想要回装修费就比较困难。比如房子是配偶父母名下,且双方没有关于装修费的特别约定,那么在法律上,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费通常也难以主张要回。 另外,主张要求分割装修费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通常装修费用的证明分为以下情况:如果装修费是己方出资,要收集当时装修时开的收据,或者去装修单位调取装修时的记录,其中包括费用、装修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等,还有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者支付宝等平台的转账记录。要是借他人的钱装修的,需要有借条,借条上最好明确写出借款的用途是用于装修,或者有和债权人之间的转账记录,备注最好写明是用于装修,没有备注有当事人借款时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借款的用途是用于装修。如果装修费是对方出资,同样要收集装修时开的收据等记录,不过对方的转账记录一般不是本人是不会给调取的,这种情况需要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请求法院或者律师帮助调查对方的转账记录,如果是对方借款装修,最好可以拿到借条。 相关概念: 财产协议:就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等问题进行约定的书面文件。 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