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父母出资装修房子离婚时如何计算?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了,房子是婚前对方父母出资装修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装修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该怎么算。是算对方个人的,还是会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呢?想了解下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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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装修房子,离婚时的计算方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是在婚前装修,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作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予,这部分装修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这种赠予行为完成装修后,赠予就告终止,而且一般家长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时,不用特别考虑装修款项,按照房产本身的属性进行合理公平分割就行。要是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那就按共有的原则分割;要是不属于共同所有,就归原来的房屋所有权人。例如,房子是一方婚前个人购买,那离婚时房子归这一方,装修部分也不用重新计算给对方补偿 。 其次,如果是婚后装修,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要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要是双方对装修费用的分配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综合评估装修价值、夫妻双方对装修的实际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另外,如果父母出资装修的房屋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姓名,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反之,如果房产证上仅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姓名,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是父母对某一方的单独赠与,否则该房屋仍然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赠与合同:就是一方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的合同。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一些财产,像工资、经营收益、继承或受赠(特殊情况除外)等财产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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