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垫付的医药费能拿回来吗
我开车撞人了,当时着急救人就垫付了医药费。现在伤者康复了,我担心这垫付的钱要不回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垫付的这些医药费到底能不能拿回来,要通过什么方式拿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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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后垫付了医药费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拿回来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在撞人垫付医药费的场景中,撞人者为了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而垫付费用,就符合无因管理的特征。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果伤者没有合理理由拒绝返还撞人者垫付的费用,就构成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这就为撞人者拿回垫付的医药费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首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撞人者垫付的医药费,在保险理赔时可以要求一并处理,保险公司将这部分费用支付给撞人者。如果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费用,那么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如果撞人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就由撞人者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如果伤者不愿意配合返还垫付的医药费,撞人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撞人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撞人者垫付了费用。如果协商不成,撞人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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