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没处理完一般是否可以提车?
我前段时间出了交通事故,目前事故还没处理完,但是交警那边扣着我的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能不能把车提出来呢?我最近急着用车,所以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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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没处理完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提车的,但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如果涉及车辆检验、鉴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五日内,车主就可以去提车了。这是因为检验、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一旦结果确定,就没有继续扣留车辆的必要了。 这里所说的检验、鉴定是指对事故车辆的性能、痕迹等进行专业的检查和分析,以确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状态和与事故的关联程度。比如,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是否正常、车辆的碰撞痕迹是否与事故描述相符等。 不过,如果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况,车辆可能会被继续扣留。例如,车辆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像肇事逃逸、车辆是被盗抢车辆等,这种情况下车辆可能会作为证据被进一步扣留,直到相关案件处理完毕。 另外,如果事故中的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批准后,车辆也会被继续扣留。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封、扣押。此时,车主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才能将车辆提出。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时,一般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五日内能提车,但特殊情况除外。车主可以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车辆扣留的具体原因和提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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