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超过18岁还能要抚养费吗
我刚满18岁,还在上高三,马上要高考了,父母却不再给我生活费和学费了。我现在没有收入来源,学习又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向父母要抚养费啊,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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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超过18岁一般情况下,父母不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通常给到子女年满18周岁。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也就是说,如果年满18岁的孩子还在上高中及以下学校,或者因为疾病、伤残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没有办法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那么即使超过了18岁,仍然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父母友好沟通,说明自己的困难和需求,争取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也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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