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能否要求赔偿?


在探讨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法律层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婚姻的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精神病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重大疾病,如果对方在婚前隐瞒了这一情况,那么您有权在知道实情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当婚姻被撤销后,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您的情况中,您作为无过错方,因为对方隐瞒精神病的欺骗行为而与之结婚,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以及可能的其他损失。在婚姻被撤销后,您是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的。 损害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这场婚姻而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如为治疗对方疾病支付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您精神上遭受的痛苦给予的补偿。具体的赔偿数额会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进行判定,例如对方的过错程度、您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证明对方患有精神病的诊断证明、婚前对方及其家人隐瞒病情的证据等。只有证据充分,您的诉求才更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综上所述,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您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