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后工伤能获得赔偿吗?


被辞退后工伤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只要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就有权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这个权利并不会因为被辞退而丧失。也就是说,即使职工被辞退了,如果其工伤认定已经完成,那么依然可以根据工伤的等级和相关规定获得赔偿。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除了正常的工伤赔偿外,职工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一般情况下,被辞退后工伤是可以获得赔偿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辞退的情形,职工还能额外获得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