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离婚了还能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我之前法院判决离婚了,现在朋友说最好还是去民政局领个离婚证,这样更正规。但我不太确定判离婚后还能不能去民政局领,所以想问问大家,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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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院判决离婚后,是不可以再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院判决离婚和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概念。法院判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而民政局办理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发给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和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当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时,婚姻关系就已经依法解除了,不需要再通过领取离婚证来确认。所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是没有必要且不会被受理的。 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生效,你就已经处于离婚状态,判决书就是你离婚的有效法律凭证,无需再去民政局重复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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