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过后不带身份证能否拿到离婚证?

我和伴侣之前去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我们打算去领离婚证,但我突然发现身份证找不到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不带身份证还能不能拿到离婚证啊?我很担心因为这个拿不到证,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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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里所说的情况属于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关于离婚冷静期过后领取离婚证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所以,身份证是办理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供的重要证件之一。 如果冷静期过后去领离婚证时没带身份证,是无法顺利拿到离婚证的。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身份证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保是本人自愿离婚,这也是保障离婚登记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去补办身份证或者办理临时身份证,拿到有效身份证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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