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过30天冷静期还能拿到证吗

我之前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已经过了30天的冷静期,但是因为各种事情耽搁了,还没去领离婚证。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超过30天冷静期了还能不能拿到离婚证啊?特别担心因为超过时间就领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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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超过30天冷静期是否还能拿到证,这里以常见的离婚冷静期为例来说明。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更加慎重而设立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如果超过了这第二个“三十日”的期限还没有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拿到离婚证了,若还想离婚,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 。 不过,如果仍处于第二个“三十日”期限内,且双方都还是坚持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不是离婚相关的“冷静期”和“拿证”情况,由于不清楚具体领域和事项,很难直接判断能否拿证。不同法律场景下的冷静期规定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建议你明确具体是什么事项的冷静期,这样才能更准确判断能否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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