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冷静期没有办离婚证还能办吗
我和另一半之前申请了离婚,也度过了离婚冷静期,但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没能在规定时间去办离婚证。现在想问问,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接着办离婚证啊,要是不能的话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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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冷静期没有办离婚证,通常是不能直接办理的。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如果过了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没有去申请领取离婚证,此次离婚申请就失效了。如果双方仍想离婚,有两种办法:一是重新提交离婚申请 ,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重新申请时,双方要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地婚姻登记处申请自愿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双方真实意愿、子女抚养、经济援助、财产债务处理等方面,审查合格后,登记机关会在一个月内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二是直接提起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登记申请中,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开始的三十日内,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的时间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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