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老公还,自己负责日常花费,离婚能分到房子吗?

我和老公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老公在还,我负责家里的日常开销。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分到房子?我不太懂法律,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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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是否能分到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房子的购买时间。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且只登记在老公名下,那么这一般属于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你是有权要求分割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即便房贷是老公还,你负责日常花费,这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家庭支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这种情况下你是有权要求分割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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