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有纠纷时,土地证可以办理吗?
我家的房子存在一些产权方面的纠纷,家里人一直想把土地证办下来,但是不知道在有纠纷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确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问问大家房产有纠纷时,还能不能办理土地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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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有纠纷时土地证是否可以办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而房产纠纷则是指在房产的产权、交易、使用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这里明确指出,如果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机构是不予登记的。 房产纠纷往往会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而土地和房屋是紧密相连的。当房产存在纠纷时,也就意味着土地的相关权益也可能存在争议。比如,一套房子存在两个或多个主体都主张产权的情况,那么与该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也就无法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为了避免错误登记,保障土地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通常是不会为其办理土地证的。 不过,如果房产纠纷已经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了解决,比如经过法院判决、调解,或者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有效的和解协议等,明确了房屋的产权归属,那么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请办理土地证。具体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等步骤。申请人需要提供如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核通过后,会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土地证。 总之,在房产存在纠纷且纠纷尚未解决的情况下,通常是不能办理土地证的。只有当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明确了相关权益归属后,才能够顺利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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