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贷由一方还的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结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我在还。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闹得不太好,有点担心财产分割问题。我想知道,这种婚后房贷由我一方还的情况,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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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房贷由一方偿还,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即使房贷是由一方偿还,通常情况下该房产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购房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这里的财产取得,不以哪一方实际支付款项为唯一判断标准。比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贷一直是丈夫在还,但这并不影响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一方用来还房贷的钱其实也有另一方的份额。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要是夫妻之间签订了这样的书面协议,明确房子归还房贷的一方,那么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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