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时法医被买通了怎么办?
我遇到个麻烦事,我受伤去做伤情鉴定,可我怀疑法医被对方买通了,鉴定结果对我特别不利。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能不能重新鉴定?该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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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伤情鉴定时法医被买通这种情况,你不用过于担心,法律是有相关规定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的。 首先,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在我国,法医进行伤情鉴定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标准。 如果怀疑法医被买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也就是说,你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 具体操作上,你要向委托鉴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你怀疑法医被买通的理由和依据,比如鉴定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法医与对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等。该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重新鉴定。 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法医确实存在受贿、故意作出虚假鉴定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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