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治安案件可以重新鉴定吗?

我涉及一个治安案件,警方给出的鉴定结果我不太认可,觉得这个结果有偏差,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我想知道在治安案件里,我有没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才能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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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治安案件中,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白重新鉴定的概念。重新鉴定就是在原鉴定结果可能存在问题或者当事人对其有合理质疑时,由相关部门重新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的程序。这是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同时,如果具有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等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如果当事人要申请重新鉴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向相关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要说明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比如指出原鉴定存在的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的问题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只有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才能进行重新鉴定。而且要注意,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只能进行一次。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有合理质疑的当事人有机会获得更准确的鉴定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重新鉴定的权利,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公正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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