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能否追回赠予小三的钱?

我已经和前夫离婚了,最近才发现他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给小三转了不少钱。我就想问问,现在这种情况,我还能不能把这些钱追回来啊?我很需要这笔钱,也觉得不能便宜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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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予追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夫妻结婚后一起挣的钱、买的东西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某一方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在赠与小三钱财的情形中,赠与行为往往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因为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夫妻双方都有忠诚的义务,一方在婚姻期间给小三钱,不仅伤害了配偶的感情,也违反了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所以,这种赠与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即使是在离婚后发现这种情况,只要有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赠与事实的存在,那么原配是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三返还这些钱财的。法院一般会支持原配的诉求,判决小三返还受赠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小三取得这些财产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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