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给了小三能要回来吗?
我发现另一半把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给了小三,心里特别气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部分财产我能不能要回来呢?毕竟这是我们两个人一起的财产,不是他一个人能随意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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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给了小三,通常是能够要回来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单独处理。当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时,这种赠与行为明显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这种赠与行为往往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而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与社会的公序良俗相悖。根据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赠与行为自始无效。既然赠与行为无效,那么受赠方(也就是小三)就没有合法依据取得这部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另一方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财产,受损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以证明财产的赠与事实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三返还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判断和裁决。总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给了小三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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