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37天能出来吗?
我家里人被关在看守所了,听说有37天的说法,我特别着急,想知道这37天是怎么回事,人有没有可能在这37天就从看守所出来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性。
展开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37天后出来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了解这37天的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从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开始,最长经过37天,检察院就要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如果在这37天内,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嫌疑人就可能从看守所出来。其一,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会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其二,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比如证据不足,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 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刚开始可能证据比较模糊,公安机关将嫌疑人刑事拘留进行进一步侦查。经过37天的侦查和审查,如果发现证据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检察院就会不批准逮捕,嫌疑人就会被释放。 当然,也存在嫌疑人被逮捕的情况。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在看守所,后续案件会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总之,看守所37天出来是有法律依据和实际可能性的,关键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