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领取失业救济金?
我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没工作,经济上有点紧张。听说有失业救济金可以领,但是不太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条件。想问下,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到底能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呢?
展开


失业救济金,准确来说是失业保险金。它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帮助失业人员在重新找到工作之前维持基本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同时满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那么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例如,单位因经营不善进行裁员,导致您失业,这种就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但如果是您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通常就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您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认定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满足其他条件时,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总之,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综合各方面条件判断,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那三个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