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后房子写老公名字,离婚时怎么判?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房子,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他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会怎么判。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的归属和分割是怎样规定的,我有没有权利分到一部分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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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结婚后房子写老公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接下来分析不同的情形。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便只写了老公的名字,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 若房子是老公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才加上了老公的名字,那么该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是老公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结婚后房子写老公名字,离婚时的判决要根据购房资金来源、购房时间等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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