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我现在处于监视居住阶段,但是有些事情需要去外地处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去外地。要是擅自去外地会有什么后果呢?我很担心违反规定,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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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这就意味着,在监视居住期间,如果要去外地,也就是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去外地,执行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不同的处理。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对其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情节严重的,则可能会取消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这是因为,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等行为。所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人如果有去外地的需求,一定要事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去外地的理由、时间、地点等情况,经执行机关批准后方可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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