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保全政府财产?
我和政府部门有一个民事纠纷的官司,现在担心到时候判决下来后政府不执行,想申请财产保全。但又不确定能不能对政府财产进行保全,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以这么做呢?
展开


在法律上,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对政府财产进行保全的,但存在一些限制和特殊情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然而,政府财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政府的办公经费、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必需的财物等通常不能进行保全。因为这些财产是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和履行公共职责所必需的,如果对其进行保全,可能会影响政府正常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行使。比如政府用于发放公务员工资、维持公共设施运营的资金等,通常不在保全范围内。 如果是政府用于商业活动等与公共管理职能无关的财产,在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保全的。当与政府发生民事纠纷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需要保全的情形,并且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权衡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后作出是否准许保全的裁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