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我手头有一套政府安置房,现在想把它卖出去,但是不知道这种房子能不能买卖。我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也担心买卖过程中会出现问题,所以想问问政府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进行买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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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置房能否买卖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政府安置房。政府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在取得房产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动迁安置的有序进行以及防止炒房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类安置房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就属于权属存在一定限制的情况。 而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太多的区别,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其交易规则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只要符合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即可。因为其本质上就是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开发和销售的房产,只是作为安置的一种方式给到被拆迁人。所以,判断政府安置房能否买卖,关键要看其性质以及是否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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