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就有继承权吗,该怎么办?
我孩子上了户口,但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有继承权了。我不太懂法律,就怕之后有啥纠纷,想弄清楚上了户口在继承方面到底是啥情况,要是有问题又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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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就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并不是说上了户口就必然拥有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一般来说,上了户口可以证明与被继承人存在身份关系,比如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但这只是具备了可能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一个条件。 如果存在遗嘱继承,那么遗嘱会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此时,即使上了户口的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也可能因为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不能继承遗产。 要是对继承权产生了争议,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同时,在处理继承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自己继承权的相关证据,比如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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