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继承需要档案吗?

我家里涉及房产继承,不太清楚办理过程中对档案有没有要求。想知道在办理房产继承时,是不是一定得有档案呢?如果没有档案会不会影响整个继承流程?希望能了解下关于房产继承和档案之间的具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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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并不必然需要档案。 在房产继承公证环节,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不是绝对必要的材料,具体是否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能提供继承人或是被继承人本人的人事档案,或者其人事档案的复印件(比如员工登记表、员工履历表等)是可以的,但复印件上面必须盖有档案保存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部门的专用印章,目的是确保这些文件真实、完整。并且,档案所包含的内容最好能涵盖被继承人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详细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遗产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些规定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档案材料的作用之一就是辅助确认这些法定继承人。 要是确实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也不用担心,可以考虑从当地公安机关开具出包括被继承人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信息的户籍底卡,并要求公安机关在该卡上进行盖章确认,以此来替代档案起到确认法定继承人的作用。 总之,档案不是房产继承必不可少的材料,即便没有档案,也可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来完成房产继承手续。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财产。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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