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贵州的继承权可以继承吗?

我在贵州,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想了解一下,在贵州这个地方,继承权本身能不能被继承呢?比如我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我要是先于被继承人去世了,我的孩子能不能继承我的这个继承权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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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权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贵州的继承权是否可以继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继承权的基本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这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二是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继承权本身是不能继承的,但存在与继承相关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制度。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则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所以,回到贵州的情况,其实法律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并不因为地域是贵州就有不同。在继承过程中,如果符合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条件,就可以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例如,在代位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儿子的孩子(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原本属于儿子的那部分遗产份额。总之,虽然继承权本身不能继承,但相关的继承制度保障了在特定情况下遗产能够合理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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