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费是否可以在个税申报?
我最近从事搬运工作获得了一些搬运费,不太清楚这笔搬运费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候能不能算进去。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搬运费能不能在个税申报呢?
展开


在探讨搬运费是否可以在个税申报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下搬运费的性质。搬运费通常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简单来讲,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比如个人为他人提供搬运服务获得的报酬就属于这一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搬运费是需要进行个税申报的。 在实际操作中,支付搬运费的单位或个人一般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如果支付方已经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纳税人在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将这笔搬运费对应的劳务报酬收入纳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再将各项综合所得汇总,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与平时预缴的税额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如果支付方没有代扣代缴,取得搬运费的个人就需要自行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纳税申报。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被加收滞纳金,甚至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搬运费是可以并且应该在个税申报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