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有争议时能过户给别人吗?
我家有套房子,现在亲戚和我对这套房子的产权有争议,都说自己有份。可我想把房子过户给朋友,不知道在这种产权有争议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我挺着急弄清楚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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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产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通常是不能过户给别人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和依据。房屋产权,简单来说就是对房屋拥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当房屋产权存在争议时,意味着谁真正拥有这些权利还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过户,就可能会损害到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房屋产权有争议就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这种情况,所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会为该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此外,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说,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当房屋产权存在争议时,无法确定物权的归属,也就不能合法地进行转让和过户。如果强行在产权有争议时过户,那么一旦日后真正的权利人主张权利,过户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受让人也可能会面临损失。因此,在房屋产权有争议时,不能过户给别人,应当先解决产权争议问题,确定产权归属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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