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主是否可以决定房子的继承?

我家户口本上户主是我爷爷,现在家里有套房子,我想知道爷爷作为户主,能不能自己决定这套房子由谁来继承呢?我担心爷爷如果随意决定,会影响到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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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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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户主这一身份与决定房子的继承并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户主”的概念,户主通常是在户籍登记中代表一户的负责人,主要是用于户籍管理等行政事务方面,它只是一种户籍登记的身份标识,并不直接赋予对房产继承进行决策的权力。 而房子的继承,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继承方式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也就是说,如果房子的产权人(即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想要决定房子的继承归属,他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只要遗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那么在其去世后,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进行房产的继承分配。例如,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是受到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并且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所以,单纯的户主身份是不能决定房子继承的,关键在于房子的产权归属以及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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