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人员能否成为非还建房的共有人?
最近看中了一套非还建房,但我目前是无房户,想和配偶一起作为这套房的共有人。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需要满足什么特殊条件?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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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人员作为非还建房的共有人,在法律上是完全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无房户人员也可以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具体操作流程上,首先需要明确共有的形式。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你和配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共有形式。 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非还建房的性质较为特殊,可能会涉及土地性质、规划用途等问题。在购买前,建议详细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交易安全。 总之,无房户人员作为非还建房的共有人是合法的,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注意房屋的特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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