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婆婆生病期间我可以办理离婚吗?

婆婆现在生病了,我和老公感情一直不太好,想趁着这个时候办理离婚,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会不会因为婆婆生病这个情况有什么限制,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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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条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婆婆生病期间,你是可以办理离婚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其中包括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意味着夫妻双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结束婚姻关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即可。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在一方亲属(如婆婆)生病期间,夫妻不能办理离婚。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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