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了公司说15号发工资,但我想现在结,这可以吗?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说工资要等到15号发,可我现在就需要这笔钱应急,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要求公司现在就结清工资,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这么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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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您是有权利要求公司在辞退您时及时结清工资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资支付”,它指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意味着,当您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也就是您被辞退时),公司应当立即结算并支付您应得的工资。 虽然公司告知您在15号发工资,但这种做法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不过在实际情况中,您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向公司说明您的需求和法律的相关规定,争取让公司理解并现在就结清工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您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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