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排写生交了钱之后可以不去吗?
学校组织写生活动,我已经交了费用,但临时有其他重要的事情没办法参加。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交了钱之后我可以选择不去吗?交的钱能不能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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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学校安排写生并收取费用,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学校和学生之间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学生交钱意味着同意参加这个写生活动,学校则需要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写生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在学校安排写生的情境中,虽然可能没有书面合同,但学生交钱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口头或事实合同。当学生交了钱之后,如果想要不去参加写生,从合同履行的角度来看,这属于违约行为。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学生绝对不能不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学生不去参加写生,学校有权要求学生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关于费用退还的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学校因为学生交钱而提前支付了一些不可退还的费用,比如预订场地、车辆等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可能无法退还。但如果学校没有产生额外的不可退还费用,或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学生不参加带来的损失,那么学校应该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和学校进行沟通协商,说明自己不能参加的合理理由,争取退还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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