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个月门面不想租了,门面费还能退吗?
我租了个门面,交了门面费,才过一个月,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租了,想问问这剩下的门面费还能不能退给我,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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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门面费是否能退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首先要明白“门面费”,它实际上就是租赁门面所支付的费用,在法律层面体现为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提前退租的明确约定,比如约定租客提前退租,剩余租金不予退还,或者要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后退还剩余租金等,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都要遵守。例如合同约定提前退租扣除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剩余租金退还,那么在扣除相应违约金后,剩余的门面费是可以退的。 要是合同中没有关于提前退租的约定,租客提前退租的行为就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东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因其提前退租所遭受的损失,比如寻找新租客期间的空置损失等。在扣除这些合理损失后,剩余的门面费通常是应该退还给租客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租客能够和房东友好协商,向房东说明提前退租的原因,争取房东的理解,说不定房东会同意退还全部或部分门面费。这样既能解决租客的问题,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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