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遗嘱不给钱可以吗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产相关的事情,自己有个非婚生子女。我想通过遗嘱来分配财产,但是不太确定能不能在遗嘱里不给他留钱。想了解从法律层面到底行不行,要是不留钱会不会有法律风险之类的,希望能给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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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立遗嘱人在遗嘱中不给非婚生子女钱,这种情况是较为复杂的。 首先,要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意味着在法定继承中,非婚生子女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 然而,遗嘱继承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如果立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订立了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表示不给非婚生子女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按照遗嘱执行的,非婚生子女可能无法通过遗嘱继承到财产。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该非婚生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立遗嘱人就不能在遗嘱中写明不给其财产,否则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因为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总之,一般情况下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决定不给非婚生子女钱,但前提是遗嘱合法有效,且要考虑非婚生子女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这种特殊情况。这样才能确保遗嘱的执行不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哪些人来继承自己的财产。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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