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最近遇到些状况,不太想继续租了,也不知道房东那边会不会提前解约。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究竟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能解除呢,这样心里也有个底。
展开


租赁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比如,租客把住宅当成仓库,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房东就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租客在没有经过房东允许的情况下,把房子转租给了别人,房东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租客连续几个月不付租金,经过房东催告后还是不付,房东就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赁的房屋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倒塌,无法继续居住,租客就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