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还能继承对方财产?
我和前夫刚办理了离婚手续,最近他突发意外去世了。我想知道,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我还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财产呢?我有点拿不准,毕竟之前是夫妻,现在关系又变了,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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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离婚后能否继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继承的两种主要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指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所以,一旦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夫妻关系解除,双方就不再具有法定继承对方遗产的资格。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离婚后是不能继承对方财产的。 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即便双方已经离婚,若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原配偶,那么原配偶是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财产的。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综上所述,在法定继承中,离婚后双方丧失了配偶身份,不能继承对方财产;但在遗嘱继承中,只要遗嘱合法有效,离婚后原配偶也有可能继承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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