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可以继承财产?

我之前收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因为一些原因解除了收养关系。最近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了一笔财产,我想知道这个已经解除收养关系的孩子还能不能继承这笔财产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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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收养关系解除后能否继承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收养关系的含义。收养关系是指通过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从而建立起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就和亲生子女一样,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养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并且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 然而,当收养关系解除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就不再享有对原养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养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对原养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养子女有可能分得原养父母的适当遗产,但这并不是基于法定的继承权,而是基于其对原养父母的扶养行为。 综上所述,收养关系解除后,通常养子女不能继承原养父母的财产,但在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等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分得适当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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