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业单位允许给企业开收据吗?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和一家事业单位有业务往来,对方给我们开了收据。我不太清楚事业单位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事业单位到底允不允许给企业开收据呢?
展开 view-more
  • #收据开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事业单位是否允许给企业开收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收据在财务和法律层面的含义。收据是一种用于证明收到款项或物品的凭证,它和发票不同,发票是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的收支凭证,而收据的范围更为广泛,用途也有所不同。 在我国,对于事业单位给企业开具收据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内容和相关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是不涉及应税收入的情况,事业单位是可以开具收据的。例如,事业单位收到企业的押金、保证金等暂收款项,这类款项在后续可能会退还企业,并非事业单位的收入,所以开具收据是合理的。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是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这里的票据就类似于收据。 然而,如果业务属于应税范围,那么事业单位就应该开具发票而不是收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事业单位向企业提供了应税服务,如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就需要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不能用收据代替。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同时企业也无法将该收据作为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所以,事业单位能否给企业开收据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企业在取得相关凭证时,也应当注意审核其合法性和合规性,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