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获得侵权人赔偿后被保险人能否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在探讨本案中获得侵权人赔偿后被保险人能否再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侵权人则是指实施了侵权行为,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人。而保险公司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人。 在财产保险领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侵权人那里获得了赔偿,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时,会扣除被保险人已经获得的赔偿部分。 例如,被保险人的车辆因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受损,损失金额为10万元。侵权人赔偿了5万元,之后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剩余的5万元是合理的。但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隐瞒了已经获得侵权人赔偿的情况,全额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公司在发现后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返还相应的赔偿金额。 在人身保险领域,情况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也就是说,人身保险具有补偿性和给付性的特点,被保险人在获得侵权人的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因为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比如,被保险人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伤残,侵权人赔偿了医疗费等损失,同时被保险人还可以依据人身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残疾保险金等。 综上所述,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获得侵权人赔偿后,只能就未获得赔偿的部分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而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在获得侵权人赔偿后,仍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