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掉了能重新开吗
我把之前开的发票不小心弄丢了,现在需要用到这张发票,不知道能不能让开票方重新给我开一张呢?有点担心他们不愿意重新开,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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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发票掉了一般是不能重新开具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对于受票方丢失发票的情况,并没有规定可以重新开具发票。 虽然不能重新开具发票,但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如果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的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丢失的是普通发票,通常可以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所以,发票丢失后不必过于着急,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流程来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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