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弄丢了是否可以重开?

我不小心把之前拿到的发票弄丢了,现在需要这张发票去报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开发票的一方重新给我开一张发票呢?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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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票弄丢了是否可以重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的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一种交易的证明,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销售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且禁止虚开发票。如果发票丢失后随意重开,可能会涉及重复记账、虚增成本等问题,这在税务上是不被允许的。 对于普通发票,如果丢失,一般不能直接重开。通常的处理方法是,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更为复杂。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所以,发票丢失后,通常不可以直接重开,而是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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