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公章是否可以使用?
我在和一家公司交易后拿到了他们开的发票,但是发现发票上盖的是公章,不是常见的发票专用章。我有点担心这样的发票能不能用,会不会影响我后续的报销或者税务处理等事宜,想了解下发票盖公章到底可不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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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发票盖章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发票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票盖公章是否可以使用,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就明确指出了,在开具发票时,应当加盖的是发票专用章,而不是公章。 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发票作为一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其盖章要求有专门的规定。如果发票上加盖的是公章,而不是发票专用章,这种发票在严格意义上是不符合规定的。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于取得这种不符合规定发票的一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务处理上,可能会面临不被认可的风险,即不能将该发票对应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在财务报销环节,很多企业也会因为发票盖章不符合规定而拒绝报销。 所以,一般情况下,发票盖公章是不可以使用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无论是开票方还是受票方,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确保发票上加盖的是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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