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可以开复件吗?
我之前开了一张电子发票,但是不小心把文件弄丢了,现在又需要这张发票去报销。我想问问能不能让开票方再给我开一份电子发票的复件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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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通常是可以再次获取副本的,但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开复件”。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它和普通纸质发票一样,由税务局统一发放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从其性质上来说,电子发票本质是一种电子数据文件,具有可复制性。当受票方丢失电子发票时,并不需要销售方重新开具一份新的发票,因为电子发票的原始数据会存储在开票系统或税务机关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受票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再次获取:一是通过开票方提供的发票下载链接或邮箱重新下载;二是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凭借自己的身份信息和相关发票号码等查询条件,重新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应当如实开具,且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虽然没有专门针对电子发票重复获取的详细条文,但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电子发票作为发票的一种形式,遵循同样的管理原则。所以受票方再次获取电子发票的副本,并没有违反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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