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报酬汇算清缴能减六万元吗?

我有劳务报酬收入,听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候能减去六万元,我不太确定劳务报酬属不属于这个范围,想知道劳务报酬在汇算清缴时能不能减去六万元,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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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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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在汇算清缴时是可以减去六万元的。首先来解释一下劳务报酬和汇算清缴的概念。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讲学、翻译等劳务取得的收入。汇算清缴则是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需要汇总该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就是说,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在进行汇算清缴时,是可以和其他综合所得一起,享受减除六万元费用的政策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将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综合所得,统一减除六万元等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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